第33次常务会议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23 10:43:06 【字体: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责任,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市级领导更要带头示范,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惩处,发现一批,严肃处理,查处一批,警醒一片。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并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四川长江经济开发区的决定》,并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财政改革及管理办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印发泸州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跟踪落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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