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梁暇委员:
感谢您对政府投资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上争”准备工作的建议》(第133号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储备方面
(一)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情况。
抢抓国家跨周期调节政策机遇,梳理形成“泸州市上争资金协同联管一张表”,明确项目涉及行业、申报领域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联络方式,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力度,全市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充足。2023年,已累计上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99个,债券资金需求888.7亿元。
(二)基金和贷款项目储备情况。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全力支持项目单位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目前我市已储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59个、总投资937亿元、拟争取基金76.3亿元,已储备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项目69个、总投资171.8亿元、拟申请贷款93.2亿元。
(三)中省预算内项目储备情况。
聚焦国家战略导向、政策方向、资金投向,编制形成《中省资金政策汇编》,印发至各有关单位,持续扩大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规模。目前,已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储备52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投资489亿元,2023年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亿元。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
(一)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我市现已出台《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极速审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82号),我委会同14个部门制定《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组建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国动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极速审批”专班,采取提前介入辅导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等措施,精简审批报件资料,压减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率,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压减70%以上,有利推动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形成投资实物量。
(二)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自2021年起,市财政局设立1亿元市本级前期工作专项经费,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指导区县同步落实资金匹配,目前7个区县均安排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推动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总盘子超3亿元。
(三)全力争取专项债券支持。
精准对接国家资金投向,2023年,我市222个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债券资金需求额度322.8亿元,项目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六位,债券资金需求额度居全省前三位,创历史新高。目前我市已获得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0亿元,有力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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