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及相关并案提案答复的函
张艳委员、余强委员、董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72号提案及并案提案第196号、第4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7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将其作为提高城市环境和市民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健全机制、完善体系、形成风尚,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市落地落实。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持续完善工作推进体系。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以住建部季度评估为抓手,每季度组织开展分析研判会,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工作的困难问题,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现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职,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统筹、部门行业牵头、区(县)组织落实、街道负责执行、社区一线操作”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持续健全工作管理制度。按照《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新提出管理责任人制度、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和督导员制度,市政府办印发《<条例>实施方案》,市垃分办印发《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投放指南(2023修订版)》《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2023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编制《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规划(2023—2030年)》,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明确规划方向。
(三)持续明确工作推进抓手。提出按照“全域覆盖、分类分档、逐步推进”工作思路贯彻落实《条例》,印发《泸州市全域覆盖分类分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精品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三个档次逐年差异化、滚动式推进,明确不同区域推进的具体标准要求,做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有力有序。目前三区已基本完成首批精品点位打造,共包括13个小区8个
公共机构7个公共场所7个经营场所。制定《泸州市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以示范单位、精品小区、分类达人等示范细胞带动为措施,鼓励更多主体正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法规规定的典型主体依法处罚,倒逼落实主体责任。
(四)持续建成分类处理体系。通过撤桶并点,大力开展小区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完成改造点位6182个,改造比例达到75.58%,小区投放点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创新收集模式,示范实施定时定点“公交化”清洁直运,开通线路6条,覆盖小区53个,生活垃圾从收集点二次存储待运模式升级为定时定点“桶—车”对接模式。建成后端四分类处理体系,已建成可回收物回收网点300余个,分拣中心4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处理有害垃圾的泸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能力达5万吨/年;建成泸州市城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300吨/日;建成处理其他垃圾的压缩中转站6个和垃圾焚烧发电厂2个,处理能力21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五)持续浓厚宣传引导氛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酒城蒲公英”行动,印发《酒城蒲公英行动方案》《酒城蒲公英公众教育宣传工作方案》,打造一支以讲师团、督导员、教师等志愿者组成的“酒城蒲公英”宣讲队伍,开展各类宣讲100余次,培训3000余人次。编印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读本》、《条例》漫画,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小视频。开设“垃圾分类”主题公交专线,在全市400余辆公交车、500台电梯轿厢循环播放宣传视频。设置沿街LED、灯箱道旗、平面广告宣传栏等宣传专栏、标语等1万余块。扎实开展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系列活动,除精心组织高水平完成宣传周启动仪式观看、分类达人评选、科普基地参观、知识分类大赛等“规定动作”外,更是创新模式高质量完成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发布仪式、沉浸式体验“嘉年华”活动等“自选动作”,宣传周电视直播活动观看人次超140万人,“嘉年华”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吸引10000余名市民参与小游戏获得积分礼物兑换。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尚未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多元、全面的系统工程,目前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多主体共同参与、多方向共同发力推进还需持续加强。
(二)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我市主城区全流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已建设完成,但源头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受“邻避效应”影响落实难度较大,“公交化”清洁直运等做法全面推广受资金、场地等影响推广面有限。县域分类处理设施尚处于起步阶段,全面完成建设还需一定周期。
(三)知晓率高参与率低的态势尚未根本改变。通过前期宣传发动,生活垃圾分类广泛知晓态势已经形成,但受传统思维和生活习惯影响,大部分居民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消除居民对立情绪、化解麻烦心理、培养良好分类习惯上还需时间。同时,广大市民、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者、督导员等对怎么分类、怎么作业等知识性内容学习掌握不够透彻,培训学习还不够。
(四)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仍存在较大差距。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管理、作业体系还处于传统阶段,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管理保障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系统主干尚未建成。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精细化作业标准,但离普遍适用还有差距,日常作业、日常管理使用率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长效常态开展精准宣传培训。持续开展“酒城蒲公英”宣教行动,利用“酒城蓝芽分分队”,大力宣传《条例》;制定出台《泸州市各类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提高培训针对性,推行家庭“两桶两袋”分类模式,便于居民理解掌握和实际操作,解决市民“不会分”问题。
(二)加大示范学习培训力度。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编制不同场景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通过示范总结做法,形成模板。创新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机关单位、作业工人、物业经理、督导员、管理责任人等学习培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让更多主体知道“怎么干”,提高参与率,形成工作实际成效。
(三)分类分档扎实推进《条例》实施。落实《条例》管理责任人、定时定点、督导员三项特色制度,按照“全域覆盖、分类分档、逐步推进”的思路,把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划分为精品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明确细化不同类型实施区域工作标准,做到层层科学推进、年年滚动实施,不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面成势,形成工作特色典型做法。到2025年底,我市共建成精品区域、重点区域85平方公里、24个社区。
(四)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按照《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设置指引(试行)》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2023年,主城区投放点改造比例达60%,四县县城达到20%。建成投运城北有害垃圾暂存库,对有害垃圾实施分拣分类,严格规范处置。持续推广其他垃圾定时定点“公交直运”方式,细化明确“公交直运”交接点设置和运行标准,2023年底,对主城区市民呼吁强烈的小区、社区开通其他垃圾“公交直运”,对精品区域要实现全覆盖,让更多市民感受到生活垃圾分类带来的人居环境改善;加快推进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土建施工50%,2024年建成投运。
(五)持续优化分类工作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做细做实党建引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写进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居民自发行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做强“蓝芽”志愿服务品牌,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志愿服务+管理”新路径。做优做强社区包保机制,将部门力量与基层力量相结合,合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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