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第九届二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泸市卫复〔2023〕22号
刘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区县妇女儿童医疗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2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将区县适合的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整合入保健院,成立妇女儿童医院,并与该综合医院一体化管理”和“直接将区县适合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整合一体化管理,挂两块牌(XX医院、XX保健院)”的建议很好。现答复如下。
一、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提供保健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明确要求“省、市、县级均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为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市、区县均设置1家妇幼保健机构,共8家,其中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1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1家、二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5家。截止2023年5月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现有职工1331人,专业技术人员1145人,其中,高级职称155人,中级职称344人,初级职称641人,编制床位1220张,开放床位595张。通过推进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全面建设,我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得到有效完善,硬件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妇女儿童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二、面临的形势及挑战
妇幼保健机构作为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发展定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性质既不同于综合性医院也不同于疾控中心,承担着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母婴安全管理和重大妇幼项目工作。目前,随着全市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助产业务逐年萎缩,全市妇幼保健机构面临着巨大竞争压力和挑战。面对新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都在积极探索新发展思路,不断整合资源,顺应发展需求。
三、应对举措
(一)不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每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都在通过上、下半年的公开考试招聘、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开考试选聘等方式,加大妇产科学、儿科学等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力度,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市人社局也积极从人才引进等方面配合卫健部门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如今年4月组织的医疗卫生人才专场校园招聘活动,泸州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拟引进287名急需紧缺人才,拟赴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川北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引进人才,缓解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的现状。
(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编制管理。一是市人社局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工资总额随医疗服务收入同步调整的机制,不断完善内部分配的方法,进一步落实以体现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二是按照编制管理要求,机构编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各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区县从机构编制角度出发,只要满足“维持现有机构编制总量不新增”的前提条件,系统内部资源的整合以及管理体制的调整是具备可操作性的。如各区县卫生管理部门觉得可行且符合相关政策,可以与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协商综合医院与妇幼保健院一体化管理相关事宜,市委编办将会对区县加强工作指导。
(三)积极探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整合一体化管理。目前,合江县印发了《合江县妇幼保健院与合江县人民医院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中将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到县人民医院,整合两个医院的妇科、产科和儿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妇科、产科和儿科编制床位不少于100张,挂合江县妇幼保健院和合江县妇女儿童医院牌子,成立危急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急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妇女和儿童保健中心、妇女和儿童医疗中心以及妇幼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母婴安全指导中心)等五个部分,承担合江县妇女儿童危急重救治、临床医疗救治和妇幼公共卫生指导等工作。拓展优生优育、产前保健、产后康复及新生儿至儿童生长阶段健康优育、托育、早教、预防保健等多元化、个性化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现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合江县妇幼健康服务整体水平,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工作实际,加强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区县人民政府的协调沟通,支持区县试点探索妇女儿童医疗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能力,创造更加舒适的就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妇幼健康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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