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葛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叙永超越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流转斜口一社、六社土地租金及土地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流转费问题
原叙永超越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公司)承租土地的流转金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承担部分(按协议约定400元/亩),超越公司自2023年总公司破产后无力支付土地租金,其资产主要为果园果树及配套设施,均无法变现偿还。二是政府补贴部分,计划分两年解决除企业承担部分的土地流转费,于2024年年底支付第一部分约39万元,2025年支付方案正在制定中,预计年底前完成支付。
二、关于土地恢复问题
一是部分园地为“两非”政策前划定的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符合历史政策,恢复耕地后将失去果树种植资格。二是原超越柑橘园采用国际先进的起垄栽培技术,属水果栽培优质高效种植模式,无需恢复原有状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乡镇和村社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尽最大努力保护群众利益,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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