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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对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S0902004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0:27:43 浏览次数: 【字体:

宋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退役军人优待证政策的建议》(第S090200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应的优待证优惠政策的建议后,我局赓即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具体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一、关于优待证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优待证制度”,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合作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金融功能相关的服务管理,配合做好优待证服务管理及优待项目拓展等工作,为持证人提供优先优惠等优待服务。

二、关于优待清单项目

退役军人事务部向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推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16条。目录清单是开放性的,各地可在优待内容、范围、标准等方面开拓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充实)。

四川省面向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推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围绕7个方面优待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便于执行操作。(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15条)。

三、关于我市拓展的优待事项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应的优待证优惠政策建议。现我市已推出文旅、交通、餐饮住宿等优待事项。泸州老窖国宝窖池(AAAA级景点)、尧坝古镇(AAAA级景点)(古镇景点:王朝闻故居、大鸿米店、周公馆)免门票;我市以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为载体的持证人,可享受1分钱乘坐公交车(每月限量优惠25000次);泸州市龙马潭区山海大饭店住宿费享受8折优惠,用餐享受9折优惠,泸州首旅航发空港酒店有限公司酒店包房用餐菜品8.5折优惠,28度泉酒店住宿费享受7.5折优惠,用餐享受8.8折优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拓展优待事项,丰富优待内容,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

四、关于医院优惠服务

您所提出的退役军人部门与医院合作签订协议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一定的优惠服务的建议。我局已于2019年11月与泸州市中医医院签订泸州市拥军优抚医疗专属服务合作协议书。服务对象可在泸州市中医医院享受“一免二减三优惠”:一免:免收挂号费(专家特需门诊除外);二减:个人体检费减20%(检验项目费用除外);三优惠:住院费用除正常报销后再予以一定优惠。各区县也与当地医院签署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更全面、更优质、更快捷的综合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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