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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 (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14:48: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编制背景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重要水源涵养地,泸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该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山体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山体土地资源、统筹山体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专项规划》立足长效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明确五大编制原则,全方位覆盖山体保护全流程:一是生态优先、普惠民生。将生态保护作为开发建设前置条件,推动山体生态资源转化为民生生态福祉;二是顺应自然、和谐共生。完整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严控开发强度,坚守自然承载力底线;三是空间均衡、精准管控。结合山体生态敏感度、资源禀赋,实施分区分类精细化管控;四是系统治理、协同联动。打破行政与行业壁垒,实现山体本体与周边区域一体化治理;五是永续发展、保用兼顾。在刚性保护基础上,推行绿色低碳、适度有序的山体利用模式。

三、规划重点

根据山体保护具体情况及《条例》要求,对中心城区34座自然山体开展全域资源普查,综合评定后筛选出24座山体纳入法定保护名录,涵盖忠山、九狮山、方山、学士山等典型山体。对列入山体保护名录的山体划定保护范围,分级设置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区,明确各区域管控标准与保护措施。

四、主要内容

(一)山体资源现状摸排。全面识别中心城区34座自然山体,结合山体分布、海拔、面积、植被及景观状况,摸清自然山体现状,形成踏勘研判建议。中心城区34座山体自然识别总面积约9677.55公顷,其中江阳区20座识别面积约8237.43公顷,龙马潭区10座识别面积约1273.03公顷,纳溪区4座识别面积约167.09公顷。

(二)山体保护名录确定。依托GIS多因子量化评价体系,从34座山体中筛选24座核心山体纳入法定保护名录,剩余10座山体虽不列入名录,但同步落实常态化生态管控要求,实现中心城区山体管控全覆盖。24座山体总保护面积约5715.18公顷,包括学士山、九狮山、木崖公园、羊大山、大通山、方山、南寿山、华阳山、张坝桂圆林公园、江阳公园、东岩公园、芙蓉山、百子图文化广场、碉楼山、金王山、鸡凤山、石拱山、忠山、连江公园、老鹰山、沙帽石、赵岩山、冠山、五顶山(江南生态公园)。

(三)分级分类精细化保护管控。规划构建“分类+分级”双轨管控体系,实现一山体一标准、一区域一规则。分类上,依据山体区位、生态功能、文旅价值,划分为风景游赏、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生态林地四类,匹配差异化管护与开发标准。分级上,设立三级圈层管控:方山、石拱山、南寿山、芙蓉山设置一级保护区,执行最高生态保护标准,仅允许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余山体保护范围均为二级保护区,严控建筑高度,除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外,可以规划建设对社会开放的游园及配套服务设施和农村村民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山体周边划定建设控制区,按1—2倍山体高度范围管控建筑高度,保障山体20%景观视线不被遮挡,守住城市“显山露水”特色格局。

(四)差异化山体绿色利用规划。结合山体功能定位,匹配旅游景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生态林地四种绿色利用模式,明确各类山体配套设施建设、景观风貌管控标准,严格坚守城市山水空间肌理,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最大化释放山体生态、休闲、文旅公共价值,惠及民生。

(五)“一山一策”生态修复治理。遵循生态优先、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地适树等原则,划分自然恢复、人工修复两大治理模式,推行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三大植被修复举措,同步落实边坡治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常态化工作。

五、规划亮点

(一)法规划定闭环,治理体系法治化。规划严格对标《条例》规定,全程履行意见征求、社会公示、专家评审、人大审批等程序。构建“立法定底线、规划定边界、分区定规则、修复补短板、执法强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实现山体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三维技术赋能,名录筛选精准化。创新搭建“地形测算+GIS量化评价+实地踏勘”三位一体技术体系,多维度综合研判山体价值,精准筛选保护山体、核算保护面积,兼顾生态刚性保护与城市合理发展空间,摒弃“一刀切”粗放保护模式。

(三)双轨分级管控,施策标准精细化。创新“圈层分级+功能分类”双轨管控模式,三级圈层严格区分保护强度,四类功能山体匹配专属开发、修复、管护方案。例如学士山定位文创智慧城市公园、方山主打风景游赏、芙蓉山侧重生态涵养,真正实现“一山一策、精准管控”。

(四)保用统筹兼顾,城山发展协同化。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原则,精准平衡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需求。通过隧道下穿、边界优化等科学方案,避免市政道路、片区更新等重点项目切割山体、破坏山水格局的问题,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合理布局文旅、休闲公益配套,兼顾城市开发与山体保护协同发展,实现生态价值与城市发展双赢。

(五)全周期修复治理,责任落实刚性化。针对不同山体生态现状,差异化推行封山育林、人工复绿、复合治理等修复模式,精准治理裸露边坡、植被退化等问题。对照《条例》明确破损山体修复治理责任人,对逾期未完成修复的主体依法追责,压实全生命周期生态修复责任。

(六)多规合一融合,空间管控一体化。深度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将24座保护山体矢量界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字化平台,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山体保护控制线,完整守护泸州两江环抱、群山入城的原生山水基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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