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泸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决策部署,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工作,制定《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泸州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依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部署安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3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2023—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3〕41号),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全文共4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保安全”和“优品质”同步推,按照“全域行动、梯次推进、补短强弱、共建共治”思路,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整市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天府粮仓”及泸州农业大市质量根基,助推农业强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古蔺县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其余区县按照国家农安县标准,动态提标省级监管示范县,积极开展国家农安县达标县建设。
到2030年,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4个,基层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方案》从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行动、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行动、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行动五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
其中,农业生产源头治理行动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资经营管理、科学用药用肥技术推广3项具体工作;农业全产链标准化行动包括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3项具体工作;农产品精细化监管行动包括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突出问题治理3项具体工作;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行动包括提升检测能力、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运用3项具体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应急处置3项具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导3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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