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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03x/ 2025—00018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泸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9
文号: 泸市府函〔2025〕70号 有效性: 有效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东翼营城创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6个规划的批复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9 10:15:19 【字体:

泸市府函〔2025〕70号

泸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泸州东翼营城创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6个规划的请示》(泸县府〔2025〕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泸州东翼营城创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巴蜀鱼米之乡玄滩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喻寺优质粮油种养循环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潮河地标农产品特色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龙新型城镇化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6个《规划》)。6个《规划》是上述片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6个《规划》实施要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将泸州东翼营城创新片区建成泸州东翼城乡融合示范区、泸州都市区北部副中心、川南渝西地区重要的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将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建成以巴蜀鱼米之乡、高铁港口引领带动为特色的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和农工文旅养融合发展先行区、“东翼”泸县副中心;将巴蜀鱼米之乡玄滩片区建成巴蜀鱼米之乡泸永江稻渔种养示范区、泸北渝西山地生态休闲农旅融合发展区;将喻寺优质粮油种养循环片区建成泸州现代农业农村发展先行区、转型升级绿色产业发展试验区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将潮河地标农产品特色片区建成中国晚熟优质龙眼生产基地、“泸字号”地理标志特色农业区和泸州“城市后花园”;将云龙新型城镇化发展片区建成泸(泸州)—泸(泸县)港城一体化同城发展先行区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加强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风险防治,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镇发展,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乡路网布局,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镇韧性。

六、加强规划实施保障。你县要指导镇(街道)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实施管理。要严格执行6个《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组织完成详细规划、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按需编制村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保6个《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6个《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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