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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03X/2013-0097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1-05-11 发布日期: 2001-05-11
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1〕56号 有效性: 有效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1-05-11 00:00:00 【字体:小 大】


泸市府办发〔20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泸州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泸州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提高我市的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促进 我市经济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实施,市政府决定2001年继续全面推进城市“畅通工程 ”建设。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财政、规划、工商、城市 监察、教育、宣传、交通、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进 一步改进、加强、规范、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的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 ,建管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使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吕友清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学焘、市公安局局长杨正律、市建委 主任侯本立、市财政局局长李必中、泸州工商局局长徐天琼、市教委主任钟发利为副组长, 公安交警、国卫委、城监、保险、广播电视、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畅通工程”领导 小组。下设“联合执法大队”和“创建办公室”,均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副 局长何文君任主任、交警支队长陈明荣及市公用事业局、城监支队各一名领导为副主任,负 责“畅通工程”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范围
  我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范围为江阳城区、龙马潭城区、纳溪城区。其中“严管街”由原 江阳城区主干道江城至市政府转盘段,延伸至江阳西干道全段。各县城区可结合本县实际, 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畅通工程”,促进城市道路整体交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达到 以线(严管街)带面、以局部带动整体的目的。
  四、工作目标
  按公安部、建设部的要求,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 管理(三等)、合格管理(四等)4个等级。我市于2000年3月开始实施的城市“畅通工程”,20 00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公安厅、建设厅组织的专家验收,被评为“成绩优秀”,推荐参加全 国的检查评比,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良好管理(三等)水平。但比照公安部、建设部的评价 体系,在软件建设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特别是龙马潭 城区和纳溪城区。因此,今年我市总的目标是在江阳城区保持良好管理(三等)水平的基础上 ,不断挖掘潜力,努力争取再上等级;龙马潭区、纳溪区城区要加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力争达到合格管理(四等)水平。
  五、工作重点
  (一)市建委、财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一致,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硬件基础设施,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向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迈进,推进交 通管理再上台价、再上档次。市建设部门、公安交警应共同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如何充 分挖掘道路和管理资源,发挥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提出规划。城建部门在市政规划及建设中 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因素,并征求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共同搞好城区的道路交通管理软、 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市的城市规模,经济发展和道路交通现状,今年投入的重点是: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及维护,特别是江阳、龙马潭、纳溪各城区的新建道路。
  2、改造江城、大山坪两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同时组织对城区各路口的交通流量、流向进行调查,按照国家标准,新增1—2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3、加大对龙马潭城区、纳溪城区的道路改造,完善道路交通辅助设施,如标志、标线、路 灯、停车场等,改善龙马潭城区、纳溪城区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
  4、加强对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及临时停
车场的管理,市政规划、建设中应考虑设置合理的停车场点。
  5、改造和完善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带,行人隔离护栏,改善混合交通的落后状况, 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
  (二)应根据我市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畅通工程”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交通法 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除抓好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外,重点要抓好行人、 非机动车骑车人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
  (三)继续抓好“严管街”建设,加大治堵、治乱力度。今年要把“严管街”建设成果的巩固 和道路交通软、硬件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来抓。要继续强化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加大交通 违章查处力度,完善交通指挥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渠化交通,充分发挥信号灯、交通标 志标线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作用和效能,推进城市交通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优化交通结构,扶持发展公共交通。
  根据我市现有城市道路状况,借鉴沿海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城区道路交通应按公交优先的原则发展形成以公交车辆为主 出租车和 社会车辆(非营运行车辆)为补充的交通结构形式,大力扶持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和发展。一 方面,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公交部门合理规划和设置公交线路,切实贯彻“公交优先” 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市区道路可考虑开辟公交专用车道。另一方面,在有条件的路段,将 原有公交车站改造为港湾式停靠站,提高公交车的行车速度和运转效率;同时也可避免因公 交 车进站上下乘客而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从而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 力。
  (五)围绕“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违章行为,如车辆乱停乱 放(特别是高峰期及夜间)、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带头盔、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等。
  (六)公安、城建部门是实施“畅通工程”的主力军,要切实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改革勤务 机制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 教育训练,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健全和完善各 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执勤、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
  实施“畅通工程”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作好工作布置,要制定科学合理、职责任务明 确、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20日)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畅通工程”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组织城市交通调查,分析交通需求,在合理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基础上调整组织静 、动态交通,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硬件设施。
  3、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执 法力度。
  4、集中力量,组织攻坚,搞好各项专项治理整顿活动,保证“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
  1、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公安交警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 经验,进一步探索,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放在长效管理上,巩固 已取得的成果。
  2、组织自检。自检工作由公安交警、建设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并根据自检情况于10月1 0日上报“畅通工程”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
  3、迎接省公安厅、建设厅组织的检查评比。检查、评比时间约在10月底以前。


主题词:公安 交通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 

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军分区。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1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 1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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