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各市直属学校、各局管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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