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1:27:06 【字体: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把握要义固根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作为全市各级党校必修课,指引泸州法治实践。健全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19次26件。印发《泸州市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分工方案》,开展专题学习40余场次,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

(二)亲自抓,高位统筹促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职责要求,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近20次。率先完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首创市、县两级年度报告集中公开模式。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部署会等全市性会议4次,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

(三)重谋划,主动作为求突破。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创新出台《酒城法治能级提升实施方案》,推动建设21个法治建设项目,着力打造“一区三高地”(产法协同示范区,执法司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衍生法律业态三个高地),持续扩大法治泸州在川南渝西的影响力。在省内率先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体举措15项,培育标杆乡镇(街道)17个,畅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培育特色示范项目30个,涌现出“政府合同全过程管理”“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乡村法治振兴满天星工程”等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府每月印发重点工作清单,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办理时限压缩至6.2个工作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数量居全省第一。在省内率先推行投资项目“极速审批”,审批时限压减70%以上。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形成制度创新成果50项,“四个一”推动留抵退税做法得到省政府督察通报表扬,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以柔性执法处理市场监管案件600余件。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扩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理“川渝通办”事项3万余件。积极推动“法企共建”,组织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112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作出行政处罚12件,移送纪委监委线索15条。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泸州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二)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立法质效,协助制定《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完成《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立法预调研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达到15部,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建立“一季度一通报”机制,开展集中清理3次,完成备案审查54件。全面推行“法治账图”,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建立账图600余个,实现依法行权可视化、图形化。

(三)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把决策法律关口,制定公布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核市政府决策事项464件次,“三方会审”36件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415条,先后向90余家企业、15个行业协会征求涉企决策建议。市县两级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84个,组织督查督办52次。在省内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126个乡镇(街道)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283个,开展合法性审查3231件次,相关做法先后两次被《四川日报》宣传评论。

(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县两级目标绩效办、司法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306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通报整改具体问题1299个。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突出问题86个。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覆盖行政执法部门149个,评查执法案件1394件。探索“综合执法+网格执法”新体系,成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26支,22类事项实现县乡协同。积极完成试点任务,纳溪区司法局被表扬为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泸州被确定为全省唯一林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市。

(五)持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省首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3件,纠错率21.6%。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3件,无一例败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38件,满意率100%;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件,及时率、规范率100%。强化司法监督,创新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2.3%。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审计(调查)项目56个,提出审计建议178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完成率100%。

(六)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隆重举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推广发布“泸小法”动漫形象,刘淼被评为“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泸法麒麟”“法治茶馆”等普法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桂花树下”“枫桥红”等调解品牌,叙永县“石榴籽”调解模式被全国推广。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派驻调解组织和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全市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3053件,调解成功率99.34%。大力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交流。市域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村(居)法律顾问全部配齐,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需加强、“放管服”改革还需深化、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升统筹高度,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快提升酒城法治能级,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努力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拓展覆盖广度,全面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全国先进,组织区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着力推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纵深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

(三)彰显执法温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整治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经验。

(四)加强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执行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适时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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