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7:33:48 【字体:

2023年,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锚定“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6次,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重要法律。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酒城法治能级提升”法治讲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培训班6期,开展专题宣讲127场次,在线学法平台培训国家工作人员4.4万名。

(二)全面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职责要求,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20余次。推动制定《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纳入市政府月度重点工作清单。安排全市开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对区县、市级部门进行了实地督察,全面夯实100项示范指标工作基础。

(三)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效应。酒城法治能级提升工作成势见效,全省首个产法协同示范区“实质化实体化”运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在泸开设分所,天府商事调解中心入驻泸州。示范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特色项目42个,首届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推广典型经验12个;泸县和龙马潭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项目分别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示范项目;泸州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行政,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强立法工作,起草《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泸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修订《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泸州市文化旅游业融合促进条例》立法预调研,完成基层立法联系点换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2023年度《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政府投资类合法性审查指南编制省级试点任务,审查市政府各类事项433件。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审核各类事项4255件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76件,专项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9件,确定废止、失效73件。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六证齐发”,创新“三段式”并联极速审批。自贸区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489项,其中全国推广9项、全省推广29项。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服务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在省内率先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失信“集中清零”。创新信用监管,“同址同业主体变更信用承诺制”入选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25项事项“秒批秒办”、57项事项“一证一照办”、18项事项“零材料办”、60项国省级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推进“跨区域通办”,实现“跨省通办”158项、“川渝通办”311项、“省内通办”226项。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完善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现市级部门“一目录五清单”全覆盖,处理相关行政执法案件1500余件。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煤矿企业、校外培训等19个领域先行实施。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市场监管大数据库,收集数据3000余万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制定《关于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四川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议和泸永江行政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整改问题49个,发送线索移送函8份。高效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整改问题177个,泸州先后在川渝联席会、全省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3件、政协提案274件,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召开2023年府院联席会议,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挂牌整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62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100%。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对138个单位提出建议意见507条,挽回经济损失5245万元。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受理申请481件,办结437件,纠错率20.4%。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5件,无败诉案件。

(五)践行法治为民,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省率先上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市群众提供“一站式”“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举行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建成全市首个宪法公园。畅通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25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建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泸州调解工作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叙永县“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泸县太伏镇“一站式”联动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4个司法所入选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狠抓“治重化积”专项工作,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加强重点人群帮扶教育,“黄丝带·同心帮教”社区矫正品牌获民盟中央高度肯定。

三、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还不够扎实,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现象仍然存在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持续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名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做优做强“产法协同示范区”,组织区县争创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聚焦“小切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行政立法。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标准。

(三)不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和监督标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持续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利程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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