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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

邮政编码:646000

电       话:0830-3190727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4〕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市  长   余先河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   王斌达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会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资、市场监管、非公经济、统计、金融、政务服务、口岸和物流、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信访综合协调、地震地质灾害防救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安办)、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等单位。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以及市委目标绩效办、泸州市行政学院、市税务局、泸州海关、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泸州市分行、泸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工商联、驻泸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交易部等单位。

副市长   刘  伟

协助分管经济合作、工业经济、科学技术、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

联系中央单位在泸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联系泸州军分区、驻泸部队、市公务员局、市残联等单位。

副市长   罗素平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地方志、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市长   王  琪

负责司法行政、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市公安局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国安局、武警泸州支队等单位。

副市长   杨长缨

负责工业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科学技术、经济合作和外事、酒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生产事故防范处置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市酒业发展局、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市安办,市政府侨办等单位。

联系市侨联、市台办、市总工会、市科协、市社科联、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国网泸州供电公司等单位。 

副市长   靳地胜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部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口)、市国动办、市铁建办等单位。

联系泸州海事局、长航泸州公安分局、长江泸州航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

副市长   葛洪亮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林业竹业局、市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泸州水文局等单位。 

副市长   任晓波

负责古蔺县工作 

秘书长   李振蛟

负责市政府信息化、保密工作。

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市长、副市长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余先河同志与王斌达同志相互代理,刘伟同志与杨长缨同志相互代理,罗素平同志与王琪同志相互代理,靳地胜同志与葛洪亮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秘书长向市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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