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24〕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泸州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泸州基本建成资源配置效率高、要素市场活力强、配套服务供给足、利益共享机制优的专利转化运用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环境更加优化,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2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强企5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2亿元,各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专业人才达400人以上,在泸州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人才100人以上,为加快建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专利质量,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
1.盘活高校和科研院所存量专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健全完善覆盖专利“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全面盘点评价,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登记入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匹配至相关企业,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存量专利评价、筛选、登记全覆盖。建立企业参与的专利产业化前景评价、专利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反馈机制,形成供需对接、分层管理的专利资源库。实施差异化推广对接措施,高效组织专利展示、对接、交易等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2.培优专利产出增量。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州)先进技术研究院、泸州医药产业园等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贯彻《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DB32/T 4308-2022),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快培育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支持具有市场价值或者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申请专利。面向重大科技研发活动,提供精准专利布局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开展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
3.突出专利质量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督查激励中有关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各级各部门在涉及专利的考核中,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涉及专利指标的相关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打通关键堵点,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机制。
4.强化科技成果改革赋权试点。按照《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等12部门印发〈泸州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科人规〔2023〕1号)要求,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优化专利转化运用利益分配,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5.建立专利转化运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声明制度。依托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泸州中心和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泸州工作站的平台信息资源,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各类平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一点发布、全网通达。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到2025年底,实现专利转移转化100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三)赋能实体经济,提升专利转化运用实效。
6.着力打造专利密集型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前实现专利密集型产品累计备案100个以上。推动创新主体深入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利用自主专利技术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发起或者参与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7.发展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规划,完善全市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开展专利集群管理,引导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和绿色建材等领域企业以相关专利技术为纽带组建专利池,增强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支撑保障,激发专利转化运用活力。
8.强化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专利权转让登记机制,完善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交易服务、服务监管、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创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运用模式。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建强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泸州中心,汇集产业专利数据信息,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广泛开展专利转化运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9.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加大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面向国内外引进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发挥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作用,扩大培训教育覆盖面。2025年底,在泸州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人才100人以上,累计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专业人才4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版权局)
10.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持续开展入园惠企行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受惠面。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保险机构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险种,创新“知识产权+N”的组合贷款产品,建立贷款、保险、财政补贴的“政银保企”多方协同融资模式。2025年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2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泸州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版权局、人行泸州市分行)
11.强化专利转化运用配套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支持四川省(泸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强数据底座,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运用网络。大力发展市场化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机构,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服务,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整合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资源,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服务,点对点托管服务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50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2.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泸州分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调解、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全市、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协同保护共同发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版权局)
13.深化专利转化运用开放合作。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制度开放,发挥泸州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建立区域专利转化长效对接机制,主动承接产业国际技术转移。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知识产权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泛珠三角高铁经济带知识产权区域协作,联合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进专利跨区域转化运用。(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泸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职能,各级各部门(单位)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保障力度,认真落实《泸州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泸知发〔2021〕4号),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投入,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技术转移相关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促指导。强化目标导向以及专利转化实施的效益导向,加强对市、区县相关部门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指导。加强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进出口等转化运用相关数据统计监测。
(四)营造良好环境。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特色工作、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发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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