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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行人、不戴头盔、逆行、违停……
这些不文明或违法交通行为 泸州交警进行了劝导和整治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4-03 16:28:3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日一大早,在龙马潭区回龙湾交警岗亭处,一女子驾车匆匆赶来,向值班交警咨询交通罚单处理事宜。女子称,因临时有事要办,自己图方便将车停放在禁停区域,因此被开了罚单。

天桥下违停车辆占用非机动车位

交警批评教育逆行车主

因图方便、驾驶距离短等原因,不按规定停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为道路公共交通安全带来隐患。4月2日,泸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在回龙湾、中码头等车流密集区域,开展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交通不文明行为劝导,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为“图方便”随意违停 人行道非机动车位被占

4月2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回龙湾迎宾大道一段人行道上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路边人行通道上,车辆横斜而放,人行道被占了大半,盲道也被全部遮挡。因轿车占道,让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狭窄起来,影响行人通行。

随后,车主傅先生匆匆赶来向交警解释,称自己的门店就在路边,一大早赶过来开门,想着“只停10多分钟”,于是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随即,交警对傅先生的违停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在巡查中发现,回龙湾向阳路天桥下也出现了违停现象。在天桥下一侧人行道上,四辆车违规停放,其中一辆车横向停放,直接占用了五个非机动车车位。

“他在旁边吃面,马上就开走……”见到交警后,一名女子从路边小步跑来,称马上将车开走,而旁边商铺的店员也出来解释,称该处停放的是送货车和店主的车,主要是为了方便上下货物,所以才将车停在此处。随后,交警对赶来的驾驶员进行了劝导。

泸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张林介绍,天桥下留了一个非机动车出入口,主要是方便电瓶车、自行车到指定车位上停放。个别机动车驾驶员为了自己方便,直接将车随意停放在此处,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共停车位,还影响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

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车上有头盔却不戴

上午10时许,在小市中码头下合道街一路口,三辆机动车因“不礼让行人”被交警拦下。“我看见他在走,就没踩停。”其中,一辆白色轿车车主曾先生称,自己有30多年驾龄,对交通安全行为很熟悉,也明白在斑马线前要主动礼让行人,此次是真的“大意”了,以后一定会多注意。

记者发现,另外两位车主也和曾师傅一样,在斑马线前遇到行人,虽然将车减速,但并未做到停车礼让。因该路段是单行道,车流量大,有的车甚至直接从行人身后开过去,认为只要“绕开”就安全了。

在集中整治中,交警还对驾驶二轮车不戴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了劝导。其中比较典型的现象是,三名电动车车主驾驶中均未佩戴头盔。

经交警询问后发现,这些驾驶员车上都有头盔,但因路途近、图省事儿就都未佩戴。有驾驶员称,觉得戴头盔麻烦,所以就没戴;有的驾驶员则称因为赶着上班,所以忘了戴。

另外,在该单行道上,还有少数几辆二轮车出现了逆行的违法行为。其中,一辆逆行的摩托车驾驶员游先生称,自己忙着为顾客送蛋糕,没有意识到逆行了,虽然“抄了近道”却忽视了安全。

交警将不定期、不定点开展违法交通行为整治行动

张林介绍,此次集中行动,主要是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并在辖区内不定期、不定点开展违法交通行为整治行动。

值得提醒的是,斑马线前,机动车应主动礼让行人,驾驶员观察到前方有行人通行,应该减速并停车礼让,但部分驾驶员觉得自己只要“绕开行人”“减速通过”就可以了,其实这样的做法并不安全。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依据相关处罚规定,将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对于严管路段违停的车辆,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另外,部分骑乘人员驾驶二三轮车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或是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险上加险”。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般情况下,摩托车、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与保护措施不足,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大多造成头部受伤。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首先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时刻将安全放在心间。

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不管是乘坐小汽车还是大客车,安全带对人体的保护作用不容低估,关键时刻能救命。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交警提醒,驾乘车辆出行时,一定要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记者 张定娥 杨理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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