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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案例|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一烟花厂被罚款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5-13 10:24: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古蔺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恶意逃避执行的案件。某烟花厂因产品缺陷致人伤残,法院终审判赔32.1万元,但该厂负责人却玩起“失踪”,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甚至通过“僵尸账户”、私人账户转移资金逃避执行,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拒不支付赔偿款、拒不申报财产状况,上演“三不”戏码。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其对公账户16万余元后,该账户再无资金往来,成为“僵尸账户”。面对上门调查的执行法官,烟花厂现场负责人王某某以“厂子快倒闭,哪还有钱”“账户都是老板管,我不清楚”“老板去外地要账了,联系不上”等借口搪塞,企图蒙混过关。

面对这出“装糊涂”戏码,执行法官并未被表象迷惑,严肃告知其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王某某随即报告了厂房、设备、存货等财产情况,但仍坚称目前烟花厂使用的收付款账户由投资人一手管理,其确实不了解情况。鉴于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处置难度大,执行法官意识到找到隐秘账户是本案执行的关键。

执行法官连续走访多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在零售端发现涉案烟花厂的产品,并顺藤摸瓜锁定某商贸公司。该公司与烟花厂存在大量交易,而资金往来竟全部通过王某某的个人账户完成。就在执行法官火速冻结该账户时,却发现十几万元资金在15分钟前刚被转走。银行流水显示,这已是该账户当月第五次大额资金转移。

证据确凿,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惩戒程序,告知王某某其转移资金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某终于醒悟,当日将剩余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鉴于王某某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未予处罚,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要求其签署《具结悔过书》。同时,涉案烟花厂因未如实报告财产,通过私人账户收支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处以2000元罚款,以示惩戒。

范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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