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部门协同推动 行政处罚等信用修复落地见效
《泸州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印发
7月12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泸州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以建立机制的形式对窗口接件和流转、修复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范,树牢诚信理念,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协同修复工作在我市顺利落地见效。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相关部门申请移出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信用修复“一件事”则是将与信用修复相关的一系列流程和事项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模式,主要包括整合流程、简化手续、一网通办、协同办理等服务。
针对窗口接件和流转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用服务窗口,提供线上线下申办的咨询、导办、帮办等服务,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且形式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收取电子或纸质申请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和行政审批局统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信用修复“一件事”窗口建设,参照市级建立接件、受理、流转、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为本辖区范围内信用修复对象提供线上线下申办的咨询、导办、帮办等现场服务。
信用修复结果反馈主要包括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三类。其中,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由市场监管领域处罚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修复后,结果及时交互共享。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修复,由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完成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技术手段,打通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间的数据通道,实时同步共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修复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由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在办理时限内完成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修复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反馈至修复对象,并提交信用服务窗口备案。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是我市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各类信用修复结果同步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市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机制与服务流程,打造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力争全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记者 李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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