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工程
(一)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5级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1900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8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8500人。
(二)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20人。
(三)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27700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