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金能移动能源产业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泸州金能移动能源产业园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
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天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1、建设单位
名称: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0830-8654837
2、环评单位
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长虹大厦B座12楼
Email:hp2s4742@126.com
1 建设项目的由来及意义
薄膜太阳能技术是太阳能技术的重点发展方向。薄膜太阳能电池是指在玻璃、金属薄片(带)、柔性聚合物等基板上沉积一层厚度不超过20μm的薄膜吸收层,并在这层薄膜上沉积其他功能层形成pn结(或pin结)等而形成的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作为一种新型太阳能电池,由于其原材料来源广泛、生产成本低、弱光响应好、转换效率高、便于大规模生产等特点,因而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公司”或“泸州金能”)成立于2017年8月,由汉能公司提供相关技术,主要从事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和砷化镓薄膜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与制造。2017年10月,泸州金能公司选址泸州市高新区的机械装备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拟实施“泸州金能移动能源产业园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69亿元(其中二期投资17.8亿元),一次性征地约448.4亩。项目分期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00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和20MW柔性砷化镓(GaA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经泸州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目前,泸州金能移动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即600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项目已于2017年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8年4月取得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其建设将充分利用汉能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资源,增强汉能在国际光伏市场的竞争实力,对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水平和国内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对促进泸州市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升级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分期实施,本次环评的工作任务仅为二期工程,即对20MW柔性砷化镓(GaA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的符合性
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项目主要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产品,属光伏电子类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鼓励类 十九类、轻工 18项 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单晶硅光伏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 17%,多晶硅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 16%,硅基薄膜电池转化效率大于 7%,碲化镉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 9%,铜铟镓硒电池转化效率大于 12%)。”项目经泸州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为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其在选址布局、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的相关要求。同时,项目为薄膜光伏电池生产,投产后泸州金能薄膜电池总生产规模将达到620MW,符合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本项目生产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为24.8%,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 项目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占地属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地块。
根据已批复的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补充报告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园区的功能定位为“发展成长江经济带上游发展临港经济的前沿高地,川滇黔渝结合部的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川南城市群的临港高新产业集聚区。成为引领发展、两化互动、生态人文、联东通西为目标的魅力新城”,其主导产业定位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本项目主要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产品,属光伏电子类产业;项目选址于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区划定的工业用地内,符合园区功能分区和产业定位要求,项目符合园区规划。泸州高新区管委会行文同意项目选址。
同时,项目符合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行文同意项目选址。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3 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长江各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中,总氮为湖库考核指标不参与评价,其它各监测指标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现状监测表明,除PM10、PM2.5存在超标外,项目评价区域SO2、NO2、TSP均满足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他特征污染因子均满足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中相关浓度限值。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4 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简介
4.1 产品方案
本项目拟在公司预留已征地范围内进行(全厂总占地约448.38亩),项目计划建设1座砷化镓生产厂房(厂房3),并配套建设2座特气站(砷烷&磷烷特气站,氯气特气站)、1座氢气站和砷化镓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形成年产20MW砷化镓(GaA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
另外,项目动力站、危险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综合楼办公区等均依托现有一期工程。
4.2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4.2.1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气产生情况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5大类。分别是碱性废气、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工艺尾气、含砷废水处理系统恶臭。
此外,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系统及贮存区存在的跑、冒、滴、漏散排气体,主要涉及氯化氢、氨、氟化氢等。
2)废气治理措施
①碱性废气
项目碱性废气主要来自:晶片清洗1、晶片清洗2、晶片湿法刻蚀2、膜层清洗以及MOCVD部件清洗和卡闸清洗等工序,项目碱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
项目拟在3#厂房设置1套酸液喷淋塔对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3#厂房屋顶设置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②酸性废气
项目酸性废气主要来自:晶片清洗1、晶片湿法刻蚀1、晶片清洗3、晶片湿法刻蚀2、剥离外延层、电化学沉积前电极及膜层湿法刻蚀2等工序,项目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
项目拟在3#厂房设置1套碱液喷淋塔对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3#厂房屋顶设置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
③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在喷墨打印、丝网印刷过程使用的墨水和印刷胶挥发的有机溶剂,电池排布使用的银胶时的环氧树脂胶黏剂挥发。
项目喷墨打印、丝网印刷、电池排布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自动进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能够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中的限值要求。
④工艺尾气
项目工艺尾气来源于:砷化镓太阳能电池生产过程的MOCVD生产工艺环节及清洗,MOCVD生产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未参与反应的砷烷、磷烷以及未沉积在衬底表面的颗粒态含砷化合物和含磷化合物等;MOCVD清洗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未反应的氯气、反应生成的氯化镓和氯化砷。
项目MOCVD生产和腔体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均采用“2级冷肼+热解/冷却吸附+干式吸附”的处理工艺,且“冷肼+热解/冷却吸附”共用,干式吸附装置分别设置。项目MOCVD为全密闭装置,废气收集率为100%。
⑤含砷废水处理系统恶臭
蒸氨不凝气:项目高砷高氨废水预处理站含氨废水预处理过程中采用蒸氨气提工艺,蒸氨设备产生的氨气经“冷凝器+二级喷淋”吸收装置处理,总冷凝喷淋吸收效率达99.8%;最终的氨气不凝气经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恶臭处理装置依托一期)。
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含砷废水处理系统部分池体会产生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也会有少量的硫化氢,综合考虑采用化学除臭工艺进行消除恶臭,主要采用“酸洗+碱洗”两级喷淋工艺,保证臭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恶臭处理装置依托一期)。
此外,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系统、贮存设施中存在的跑、冒、滴、漏散排气体,本项目主要为危化品贮存中无组织排放,涉及有氨水、盐酸、氢氟酸。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车间封闭、集中抽风,选用密封性好的产品和设备,加强管理及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危化品装、卸频次,缩短装、卸时间等方式;并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此来减轻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的影响。
以上治理措施设计齐全,针对性强,技术成熟,运行可靠,投资适中,措施可行。
4.2.2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3大类,分别为生产废水、一般废水及生活污水。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项目含砷废水零排放,其它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送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
①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砷化镓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砷废水(包括低砷含氟废水、高砷高氨废水、含砷酸性废水、含碘酸性废水、低砷酸性废水、含硅氧化废水、含砷低氨废水、低氨有机废水)、酸碱废气处理废水。
含砷废水:项目基片为砷化镓,外延层也为砷化镓,在生产过程的刻蚀、清洗等环节均有砷进入废水中,故项目砷化镓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均含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生产工序废水产生量和主要污染物情况,将含砷废水分为低砷含氟废水、含砷含氨废水、含砷酸性废水、含碘酸性废水、低砷酸性废水、含硅氧化废水、低氨碱性废水、低氨有机废水八大类。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预处理,最后进入混合废水处理系统,经“物化+膜+MVR”技术路线进行处理。
最终处理系统RO、DTRO产水及MVR蒸发出的冷凝水进入回用水箱,做冷却塔补水,含砷浓液做固废处理,实现项目含砷废水零排放。
为确保项目回用水的水质,环评要求在DTRO产水、MVR蒸发冷凝水处设置电导率分析仪,当盐分超过设计值(≥2000mg/L)时,将这部分产水超越至前端UF进行处理,不得进入回用水箱。
酸碱废水:项目酸碱废气采用化学药剂喷淋处理将产生酸碱废水。其中,酸性废气洗涤废液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氟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故纳入低砷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脱氟处理。而碱性废气洗涤废液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氨氮,故纳入高砷高氨预处理系统进行脱氨处理。
②一般废水
项目一般废水主要指公辅设施排放的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RO浓水、工艺设备冷却排水、冷却塔排水等。
其中,纯水制备RO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盐分、SS。其夏季产生的浓水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水,不外排;冬季不能消纳完毕,部分经厂区污水总排口,送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工艺设备冷却水:工艺设备循环水经多次重复使用后,定期经厂区总排口,送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冷却塔排水:因项目冷却塔采用含砷废水处理后的回用水做补水,故冷却塔排水最终进入含砷废水混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新增人员的办公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及盥洗室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氨氮、TN、TP、SS和动植物油。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经预处理池处理,经厂区污水总排放口送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
此外,项目须强化废水排放点、排污管道、化学品库房及罐区的防渗措施,并建设事故应急池。
以上废水治理措施针对性强、技术成熟、运行可靠、投资适中;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4.2.3 项目噪声及防治措施
1)噪声产生情况
项目主要的产噪设备为动力设备,主要为新增的离心风机、水泵等,动力站房的主要产噪设备均在一期一并安装。声源强度可达60~85dB(A)。
2)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可保证项目噪声影响满足相关要求。
4.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
1)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共有3大类,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待鉴定废物。
2)固废处置措施
①一般固废:包括废靶材、一般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废靶材等送厂家回收;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剥离液、废电沉积液、废墨水及丝网印刷胶、废氨水、废活性炭和废化学品包装,定期送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待鉴定废物:项目MOCVD工艺尾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含砷过滤、吸附材料等,含砷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含砷污泥、MVR浓液等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但是,由于这些废物中还有砷,目前尚难以判断其是否具有危险特性。
本环评要求,以上待鉴定废物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项目投产运行后,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若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进行归类管理;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建设单位需将鉴定结果交由环保局备案。
项目厂内将拟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库,固废暂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分类收集和堆放;暂存库必须有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总的来说,项目固废能够实现分类、妥善处置,措施可行。
5 环境影响主要预测结果
5.1 大气环境影响
经预测,项目建成投运后,其生产正常及非正常排放均不会造成区域及各关心点大气环境质量超标,项目营运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导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下降。
项目以危险化学品库房及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环评要求,在此距离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及三产类生活服务设施。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
经分析,项目含砷废水零排放,少量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收集、预处理后,将送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经分析,项目外排废水占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小;经预测,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不会对长江地表水环境造成超标影响,对长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经预测,若项目生产废液事故排放时,长江地表水水质浓度将明显增加,但仍不会造成超标影响。环评要求,企业必须杜绝废水及废液事故性排放。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
经分析,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厂内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后,项目建设和生产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不明显,不会对厂址附近农户水井等造成污染影响。
5.4 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总的来说,项目固废对拟建地影响不明显。
5.5 声环境影响
经预测,采取相应降噪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噪声不扰民。
6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采用了目前世界上较先进的工艺技术,原料消耗水平,能源消耗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以及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方案是先进的和可靠的,本工程的生产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和要求。
7 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废气中的砷及其化合物、砷烷、磷烷、颗粒物、VOCs、氟化物、氯化氢、硫化氢、硫酸雾等,废水中有CODCr、NH3-N、总P等。均实现达标排放。
本环评建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按项目投产后的达标排放量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8 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为光伏太阳能电池生产,工艺较复杂,涉及的主要危险物料有氢氟酸、盐酸、硫酸、氢氧化钾、丙酮、异丙醇、氢气、氯气、双氧水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项目部分危险物料的存储量超过其临界值,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目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齐全,可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事故率降到最低点。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接纳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厂区出厂雨污管网设置与事故池连通的管路;事故池平时保持空置,采用严格的防渗漏措施;事故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外委进一步处理,严禁事故废水就近排入长江。
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后通过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确保事故不扩大,将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本项目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但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综合分析,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9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项目为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属电子信息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项目选址地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项目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控制风险,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环境功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拟选址处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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