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办事指南及表单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9 17:16: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推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3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4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证明5社区矫正连续居住证明6亲属关系证明7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8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9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doc10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11死亡证明12住所(经营场所)证明13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证明14存款人遗产继承关系证明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办事指南及表单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