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国土资告[2018]1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0 11:1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十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序号

地块编号和 土地使用者

土地  座落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使用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

保证金

建设时间要求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510500-2018-B-041

城西新城康城路以南

98652

(合147.978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98652

(合147.978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5

(且>1)

≤25

≥35

360

11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2

510500-2018-B-042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35686

(合53.529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35686

(合53.529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

(且>1)

≤25

≥35

200

22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

510500-2018-B-043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14483

(合21.724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14483

(合21.724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

(且>1)

≤25

≥35

200

9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4

510500-2018-B-044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33107

(合49.660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33107

(合49.660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且>1)

≤25

≥35

200

2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5

510500-2018-B-045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18495

(合27.742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18495

(合27.742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且>1)

≤25

≥35

200

12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6

510500-2018-B-046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40180

(合60.27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40180

(合60.27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0(且>1.0)

≤28

≥35

250

32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7

510500-2018-B-047

沙茜片区二环路南侧

45400

(合68.1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45400

(合68.1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0

(且>1)

≤28

≥35

250

35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8

510500-2018-B-048

高新区二环路南侧

32117

(合48.175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32117

(合48.175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3.5

(且>1)

≤28

≥35

330

32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9

510500-2018-B-049

高新区二环路北侧

24491

(合36.736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24491

(合36.736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0

(且>1)

≤28

≥35

250

2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10

510500-2018-B-050

高新区二环路北侧

20283

(合30.424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20283

(合30.424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0

(且>1)

≤30

≥30

250

16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11

510500-2018-B-051

林海中路南侧

31907

(合47.860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31907

(合47.860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

(且>1)

≤25

≥35

200

2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12

510500-2018-B-052

林海中路西侧

23304

(合34.956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23304

(合34.956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

(且>1)

≤25

≥35

200

14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13

510500-2018-B-053

林海中路西侧

29801

(合44.701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29801

(合44.7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5

(且>1)

≤30

≥35

320

3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14

510500-2018-B-054

长江生态湿地新城北部核心区

23184

(合34.776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23184

(合34.776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服40年

≤3.0

(且>1)

≤30

≥35

250

1800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人应在土地竞买报名截止5日前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在近5年内,未发现有因突出遗留问题、严重信访事件、较大安全事故、违规违法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在申请办理诚信审查时需向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截至申请日期个人账户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明细。

3、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余额证明原件(由报名机构审查银行账户余额须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金额)。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8年5月31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230434342920103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18年5月31日15:0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拟出让宗地均为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1、510500-2018-B-041号宗地内10kV、35kV、1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2、510500-2018-B-042号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费用。

3、510500-2018-B-043号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费用。

4、510500-2018-B-044号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费用。

5、510500-2018-B-045号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费用。

6、510500-2018-B-046号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7、510500-2018-B-047号宗地应按规划要求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含产权)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宗地内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天然气管道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8、510500-2018-B-048号宗地内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9、510500-2018-B-049号宗地内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10、510500-2018-B-050号宗地内10kV、1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费用。

11、510500-2018-B-051号宗地内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12、510500-2018-B-052号宗地内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13、510500-2018-B-053号宗地内钢棚和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14、510500-2018-B-054号地块:宗地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pc.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gtzyj.luzhou.gov.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4539   18783004755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