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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服务商遴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4 15: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以下简称“酒博会”)将于2018年3月25日—29日在四川省泸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酒博会自2006年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10届,成为享誉国内外酒界的品牌展会,酒类行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酒博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进程,本届酒博会现公开征集服务商。

一、服务商类别

(一)总策划服务商;

(二)展馆搭建、材料供应和主场服务商;

(三)氛围营造服务商;

(四)招商招展服务商(招采购商及进口酒商)。

参选前3个项目服务商的公司,每家公司只能选择前3个服务项目中的1个项目参选(多选视为无效),可提供1—2套方案,总策划服务方案及执行经费控制在400万元人民币以内;展馆搭建、材料供应和主场服务方案及执行经费概算控制在400万元人民币以内;氛围营造服务方案及执行经费控制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上述费用含设计费、税费等)。第4个项目服务商接受公司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的公司不超过3家(含3家),并需明确其中一家公司作为主体公司与酒博会筹备办进行工作对接。

突出简洁、大气、现代、清爽、喜悦的设计理念,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十大烈酒产区等进行设计。参选第四项服务商的公司需提供详细方案(明确采购商规模、数量;进口酒商国家、数量、酒品种类、质量承诺、组展费用等)。

酒博会筹备办按照《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服务商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详见附件1)组建酒博会服务商评审组和监督组。在监督组全程监督下,参选公司的方案经评审组评选后报筹备领导小组审定,由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确定最高限价,最终经EPC谈判确定该项目服务商及执行金额。

如参选服务商只中选方案未中选执行,由酒博会筹备办支付5万元作为方案使用费,中标公司需提供相应服务以确保方案顺利执行。酒博会筹备办按照《遴选办法》,与另外2家进入终评的公司进行EPC谈判,确定执行单位及执行金额。各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附后(详见附件4)。

二、资质要求

(一)总策划服务商。

1.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公司注册5年及以上, 近3年有多次策划和承办国家级大型展会经历(以合同为准);

4. 具备整合媒体资源能力(可向酒博会免费提供公司自有或可利用的媒体资源);

5. 具有专业的视频创意及制作团队(以项目合同或案例为准);

6. 自提交参加遴选申请日期起计算的前5年内,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二)展馆搭建、材料供应和主场服务商。

1.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公司注册5年及以上, 近3年有展馆搭建和主场服务相关经历(以合同为准);具备曾经在1场展会中面积超2000㎡的搭建经历(以合同为准);具备曾经在1场展会中面积超10000㎡的主场服务经历(以合同为准)。

4. 自提交参加征集申请日期起计算的前5年内,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三)氛围营造服务商。

1.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 营业范围需具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合法资格;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公司注册5年及以上, 近3年有会展氛围营造服务经历(以合同为准);具备曾经在1场展会中金额超300万元的氛围营造服务经历(以合同为准)。

5. 自提交参加征集申请日期起计算的前5年内,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四)招商招展服务商(招采购商及进口酒商)。

1.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公司注册5年及以上, 近3年有展会的招商招展经历,曾经为1场展会组织采购商50家企业以上,曾经为1场展会组织进口酒参展商100家企业以上(以合同为准);

4. 自提交参加征集申请日期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三、参选提交资料

(一)资格性文件(详见附件5);

(二)技术、服务性文件(详见附件5);

(三)以上文件的电子版本(需将完整文件存放至U盘,详见附件5);

注:以公司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招商招展服务商,需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家公司的以上材料(注明由主体公司填报的除外),并明确一家公司作为主体公司提交全部资料。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资质材料及方案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00前。因快递延误等原因导致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名材料,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入选资格。

(二)资格入围通知时间:2017年12月28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泸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酒博会执行单位)

   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兴泸投资大厦202011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赵雪、税薆锡

电话及传真:0830-8900999

纪检监察电话:0830-2276058

六、其他

(一)参选公司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遴选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酒博会筹备办对参选相关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无论入围与否,参选资料恕不退还。

(二)报名参选并提交资料的公司则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及所有附件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服务商遴选办法.pdf  

         附件2: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服务商遴选初复评细则(1).pdf

   附件3: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服务商遴选初复评评分标准.pdf  

         附件4:项目服务主要内容.pdf 

         附件5:参选文件编制要求.doc  

         附件6: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展馆平面图.pdf 

         附件7: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氛围营造点位图.pdf   

         附件8: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简介.pdf


 

                                           2018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泸州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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