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公示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22〕113号)工作要求,我市对中心城区建成区水体开展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的龙马潭区玉带河无返黑返臭现象。
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向社会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受理电话:0830—267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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