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泸州人市外住院执行新规 这份指南请收好
按照国家、四川省关于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2026年9月1日起,泸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外住院(含省内异地生育住院),需严格执行“先备案、后结算”。
随着新规正式落地,不少市民咨询备案方式、所需资料、备案类型选择等问题。昨日,市医保局针对群众高频疑问,对该项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
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论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到泸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均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后,可直接联网报销医疗费用。
未备案直接到市外住院的,无法享受异地直接联网结算,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分为哪些类型?
备案分为两大类、五小类,办理备案时应当选择对应类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泸州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包含三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生活,如随子女养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受单位派遣,长期在异地工作。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或其他临时外出住院人员。包含两类: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由参保地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转往异地住院;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个人原因临时外出住院。
其中,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急诊抢救完成入院登记,视同已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先行办理备案。医保经办机构有权通过线上核查、线下核验等方式,对参保人备案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参保人需按要求配合补齐相关备案材料。
备案去哪里办?可委托家人代办吗?
线上办理(即时生效):跨省住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入‘异地备案’模块,填写就医地、备案类型等信息后提交确认;跨省住院及省内住院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与提交。
线下办理:参保人可携带办理备案所需材料,前往市、县(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以及四川省内各市(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可以代办。线上渠道:亲属可通过绑定亲情账户,协助老人、未成年人线上申请备案;线下窗口代办,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件、对应备案材料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备案操作上有哪些常见问题?
备案开始时间需选择在入院日期之前,备案结束时间由系统根据备案人员的备案类型进行匹配,点击系统默认时间即可。
是否需要选择到备案地的定点医院?不需要。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备案有效期有多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成功后,备案长期有效,无需重复申请;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成功后,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住院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到期自动失效,再次异地住院需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
备案之后还能变更备案地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原则上办理备案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凭有关资料实时申请变更备案地。
已经入院才想起没备案该怎么办?可以。在出院结算前完成补办备案即可享受直接结算;补办备案时,备案开始时间务必选择在入院日期之前,否则会影响直接结算。
完成异地备案后,回泸州看病能否直接结算?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影响参保人在泸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就医结算,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直接联网结算。
外伤、急诊抢救如何处理?
异地外伤住院医疗费用能否直接结算?异地外伤住院同样执行“先备案、后结算”。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须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完成备案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按医保政策不予报销。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是否需要备案?不需要。异地急诊抢救入院,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急诊抢救标识登记办理急诊住院,视同已备案,参保人员无需个人办理备案。
异地就医报销遵循什么规则?待遇有何差异?
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能报哪些费用是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比如属于就医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才能纳入报销范围;医保能报多少,是按照参保地政策,比如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在常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泸州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等级依规下调报销比例,市外住院具体报销标准按照《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哪些项目可以异地直接结算?
跨省可直接结算的包括: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10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省内可直接结算的包括: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生育住院、辅助生殖门诊。
患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泸州市外就诊时,新增或变更治疗机构,需填写《泸州市门诊特殊疾病新增治疗机构申请表》,经治疗机构确认盖章并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才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省内门诊慢特病、跨省10种门诊慢特病、省内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省内辅助生殖门诊,在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相关链接
泸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及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0-3104054、3190803
江阳区:0830-3120582、居民3123929、职工3122092
龙马潭区:0830-2623573、居民2511376、职工2527532
纳溪区:0830-8558600、4212112、4215066
泸县:0830-8993785、8189477、8191877
合江县:0830-5252256、居民5251882、职工5267361
叙永县:0830-6227922、6518333
古蔺县:0830-7211930、7771203
记者 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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