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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不动产权证遗失,如何补办?
2026-03-03 15:17:09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若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产权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办,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并在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后,即可向产权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也可在申请书上注明邮寄地址申请产权证免费邮寄服务。

温馨提示:根据民法典第2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相关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丢失或损毁会给产权人带来诸多不便和潜在的法律风险,若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慎遗失或灭失,建议及时申请补办。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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