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
如何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手续?
2026-06-26 14:45:27
垃分环卫科
一、审核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手续可一并办理并提交。需提供材料包括:
1.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申请书;
2.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内转项目无需提供);
3.与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内转项目无需提供);
4.建筑垃圾产生信息表(产生种类、数量、周期等);
5.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二)申请变更
A.变更种类及数量。需提供资料包括:1.变更申请书:2.交更种类及数量信息表;3.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B.变更产生周期。需提供资料包括:1.变更申请书;2.产生周期变更信息表;3.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C.变更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需提供资料包括:1.变更申请书;2.与变更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3.运输车辆变更信息表;4.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D.变更处置设施。需提供资料包括:1.变更申请书;2.与变更后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3.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三)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延期申请书。
二、开展现场核实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三、发放证书
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
四、办理方式
申请单位通过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sczwfw.gov.cn/)检索“城市建筑垃圾”并选择属地部门按需办理。
《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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