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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企业…2026-05-08 14:38:22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企业需依法配合抽查,且无需承担抽查相关费用,通过配合抽查可及时发现质量短板、规范生产行为,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一是关于企业配合抽查的要求及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企业主动配合抽查,既能体现企业重视质量的责任意识,也能借助抽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完善,倒逼生产工艺升级、质量管控强化,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若企业拒绝配合抽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企业也会错失自我提升、规范发展的机会。
二是关于抽查费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同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明确,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此举可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无需担心费用问题,主动配合抽查,集中精力抓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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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泸州市惠企政策资金申兑方式是怎样的?2026-03-25 16:41:29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泸州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
泸州市实行惠企政策分类管理,按“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快申快享”三种方式,开展惠企资金兑现工作。“免申即享”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白名单、数据智能审查、条件筛选等方式,精准匹配受惠企业,经意愿确认后直接兑现到经营主体。“即申即享”类,在财政预算下达后,6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奖补资金划拨至审核通过的受惠企业。“快申快享”类,原则上自政策申报截止日起40个工作日内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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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如何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2026-03-23 16:46:59 泸州市民政局《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川民规〔2022〕2号) 《泸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泸市民发〔2025〕27号)
凡持有我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行按需申请,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自动失效。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县级及以上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产业发展等相应救助帮扶,以及其他必要的帮扶措施。
工作流程: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受理申请后核实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公示→作出审核确认。
时限要求:
接受群众申请后,1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程序。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0830-3192352
江阳区民政局:0830-6333522
龙马潭区民政局:0830-2597803
纳溪区民政局:0830-4217156
泸县民政局:0830-8183069
合江县民政局:0830-5269843
叙永县民政局:0830-6555922
古蔺县民政局:0830-7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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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需要哪些材料?2026-03-20 17:20:22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医疗废物转移应急预案,明确运输路线
2.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资质及运输协议
3.承运船只及驾驶员年检有效的证件,并签订责任书
4.医疗废物接收单位资质
5.四川省医疗单位转移医疗废物的书面申请(经水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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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26-03-18 15:16:00 泸州市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
(一)《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下列人员和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六十周岁以上的退役士兵,参战参试、残疾、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
6.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
7.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8.通知辩护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9.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0.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劳务)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
11.农业种植(养殖)户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请求损害赔偿;
12.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主张民事权益;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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