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走进泸州>发展泸州>友好合作>详细内容

构建区域合作机制 共护川渝美丽生态!
川渝7市(区)签署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合作协议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6-21 09: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17日,记者从川渝政协助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17次会议上获悉,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四川省内江市、泸州市、隆昌市、龙马潭区、泸县政协联合签署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合作协议。该协议将从协作机制、综合治理、污染监督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川渝两地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举措。

该协议规定,按照区域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川渝两地合作发展新思路,川渝两地政协将加强区域联合协作,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共同构建区域合作、共赢、共治、共享的生态环保协作机制。

同时,沿濑溪河各市区县将互通项目信息及国家支持政策,联合包装生成储备项目,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同推进濑溪河流域的污染治理。

协议还规定,濑溪河流域各市区县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从严控制新污染源;推进毗邻项目信息互通,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开展联合视察,重点检查沿河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等,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污染防治协作,加大流域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

针对濑溪河流域风险防控,协议要求濑溪河流域各市区县要强化预警,建立和完善区域安全和跨区域水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联合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及时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协调办理跨境流域污染案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有水利设施,尽力保障濑溪河、龙市河上下游生态流量,并督促水电站严格按三条水位线作业要求进行发电,满足和服从保障濑溪河流域生态流量需要。

为巩固推进政协助推会,协议规定将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方式,由泸县、大足区、隆昌市、龙马潭区、荣昌区轮值承办。第18次会议将于2023年在重庆市大足区举行。

泸州日报记者 李独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