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泸州市获省政府多项督查激励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泸州市获省政府多项督查激励。
泸州市获评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纳入下年度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清单,向国家、省级主流媒体推荐宣传典型经验和案例,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公共服务、开放合作、要素保障等领域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
泸州市获评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在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项目申报时,给予增加1个项目申报名额奖励,相关经验和成效将被宣传推介。
泸州市获评为“促进工业稳增长、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工作试点,同时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创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数量、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等方面给予加分倾斜和优先支持。
泸州市获评为“交通强市(州)、交通强县(市、区)试点推进成效显著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2023年在年度交通专项资金安排中单列给予试点项目资金补助;优先将试点项目纳入年度资金计划安排,并提高年度资金拨付比例。
泸州市获评为“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围绕大质量管理目标,工程建设进度有序、建设管理规范、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高效、廉政建设效果显著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2023年在水利项目和中省水利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
泸州市获评为“货物进出口指标完成较好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2023年通过中、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开放发展工作激励、“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培育、“川行天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泸州市获评为“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2023年在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
此外,泸州市江阳区、泸县、古蔺县、合江县、叙永县、龙马潭区获评为“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一批特色社区,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2023年在安排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及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时给予支持。古蔺县获评为“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成效明显,政府督查机构工作开展有力的地方”,获得的激励措施是予以省政府免督查激励支持、2024年国务院免督查激励优先推荐。
记者 刘明霞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