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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民工工资
来信人 蒋** 来信日期 2025-04-10
信件内容
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天下川江.川江智谷项目)做木工,做了公司因忙未算量和未结算(反应了劳动局和龙马潭社区),多次反应无果我们就离开工地,公司现无理由得克扣这样那样电话协商无果,所以公司和劳动局、龙马潭社区都未处理,我能不能理解为只要关系到了位都不是问题,就30000元左右得工资搞得相什么,可能你们泸州和我们重庆不一样吧。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 回复日期 2025-04-1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反映“农民工工资”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由我司承建的川江智谷项目一期4、6、9、10、11、19号楼及其一期地下室项目,您本次民资纠纷属于木工班组(班组长:黄*开)人员,木工班组长黄*开将本项目11号楼9-13轴范围木工支模劳务工作落实给罗*云进行施工作业,双方签署用工协议,罗*云小组一行13人,截止罗*云小组中途无故退场,共计完成模板展开面积386平米。协议条文明确中途退场按完成工程量每平米10元进行结算,班组长为保障一线作业人员日工资300元一天的效益,正负零以上9-13轴按22元/㎡进行结算并得到罗*云口头同意,责任班组长要求罗*云进行结算,罗*云迟迟不到项目部签字确认并领取工资。

经事后了解,罗*云小组其中有部分工友不同意按22元/㎡单价结算,要求按原罗*云私下答应他们的单价44元/㎡结算,木工班组长黄*开认为不合理,因原协议正负零以上单价包含拆除模板、质量缺陷修复、拆模后混凝土打磨等后续工作,且罗*云小组仅实施完一层梁板柱(建筑主体共三层)工作就无故退场,后续更为复杂的坡屋面、挑檐等异形构件明显会摊高用工成本。

我项目部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组织专人积极参与联系,协调双方价差争议,目前因罗*云小组内部工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罗*云作为小组代表人置身事外,不与班组长黄*开及项目部进行有效沟通,导致部分工友向相关单位进行投诉。我项目部承诺双方达成一致后立即安排发放相应民工工资,绝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