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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在龙马潭区花500元是否就可以殴打他人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4-11-01
信件内容
2024年07月03日在龙马潭区投资被黑恶势力殴打,全程受害人未还手,然而后续施暴人员至今不仅未对受害人赔礼道歉,甚至在派出所民警面前还挑衅受害人,然而最终小市派出所仅对施暴人员开出500元罚单,在依法向公安上级部门进行网络投诉后,也只是该派出所领导来电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要求受害人不要乱说话,意思是受害人申诉也没用。该结果使受害人对龙马潭区的营商投资环境感到担忧,如果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情况下,仅对施暴人开出500元罚单,那是否可以质疑龙马潭区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还没做到位?来投资的企业家利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回复日期 2024-11-19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反映“被殴打后,对派出所的处罚结果不服”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局法制大队审查,小市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正当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且该决定书已经过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