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宋军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宋军为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肖菲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昕蔚为泸州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促进中心、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泸州市粮食监测与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月桂的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雪松的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舒建平的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文杰的泸州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卫的泸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卉的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顺蓉的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路敦琴的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国松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况涛的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官燕的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桂通平的泸州纳溪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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