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高林等职务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7 16:41:5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泸市府人〔202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高林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免去:聂海波的泸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陈小武的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红娟的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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