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中贵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中贵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峰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进为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淡黎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中贵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修华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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