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波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4〕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波为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
陈厚桦的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睦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奕的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进的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肖文的泸州市人民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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