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九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
2022年7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九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要强化学习宣传,对标《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切实守护一江清水出川。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巡河、查河、治河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各级河长联系单位要当好参谋助手,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各项要求,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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