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九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2年1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九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要扎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聚焦重点领域,准确把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范围、标准、权限、程序,严格落实《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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