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1年11月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要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大力发展现代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盘活乡村资源资产,增强“造血功能”,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落实好《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好城市更新过程中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城市更新与保护融合发展,加强对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在保护中有机更新、在更新中更好保护,赋予酒城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乡愁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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