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1年7月2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落实最严要求、实行最严管控、采取最严措施,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巡查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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