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1年7月2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强调,《条例》和《意见》的施行,充分体现了“支持”与“规范”并举,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始终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切实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更加注重优质特色,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要按照国、省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工作,着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强调,《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施行,有利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刻认识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重大意义,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泸州的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红色传统刻在骨髓、融入血液、变为基因,确保红色血脉代代相传,努力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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