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0年10月22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会议强调,《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施行,对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提高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安全感和获得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施行,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有效预防残疾发生,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残疾人教育、就业、兜底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水平,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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