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20年8月2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园区、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为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把防汛抗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确保平稳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部规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对于依法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执法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对稳住经济基本盘,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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