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2019年7月9日上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委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封安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组织区县、园区、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化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抓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中央环保督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抓整改,针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问题系统改、全面改、彻底改。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对照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赋予的职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打下基础、作好铺垫。
会议强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狠抓学习宣传,突出重点条款内容和新规定、新要求,确保依法履职尽责。要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不断提升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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