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
集中学习《关于做好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
集中学习《关于做好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
7月27日上午,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组织县区、园区、市级部门集中学习了《关于做好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
会议学习了应急工程项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项目的审批、项目的实施、项目的监管、责任追究;学习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范围、审批监督职责、审批程序、审批时间、评审原则、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原则、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全市政府系统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审计意识和纪律意识,对属于应急工程建设范畴的项目要切实做好前期研究和设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严禁超概算实施;对不属于应急工程建设范畴的项目,坚决不予纳入应急工程项目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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