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关于《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
我委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3年5月9日起通过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14条,我委共采纳5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8条。
附件:《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docx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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