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规定,不断规范和完善征地补偿工作,依法保障和维护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署,泸州市正在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我局在2023年4月26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将《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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