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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行业和协会意见情况的说明

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17:03: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我局草拟了《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18月30日征求泸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和泸州市交客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单位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6条,采纳2条,未采纳4条

 

征求行业和协会意见汇总表

 

意见反馈人身份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备注

出租汽车公司

1.希望政府投放巡游出租汽车,增加运力。

未采纳

不是此次改革具体事项。

 

2.提高对企业兼并重组奖励的指标(一是参与重组企业每户5个;二是按整合后总数的5%奖励);对没参与兼并重组的企业也按2%指标奖励经营权。

未采纳

一是考虑到我市主城区出租汽车市场容量和行业稳定,《方案》中奖励措施符合行业实际;二是对未参与兼并重组的公司予以奖励无政策依据。

 

3.对企业流失的经营权按1:1进行补偿。

未采纳

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由政府进行配置。

 

4.希望政府降低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税费。

未采纳

不是此次改革具体事项。

 

市道路运输协会

1.经营权应当实行期限制。

采纳

 

 

2.应当禁止炒买炒卖和擅自转让经营权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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