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意见征集>详细内容

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泸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

来源: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1 11:20:59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办代市政府(办公室)草拟了《泸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决策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5月31日起通过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办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