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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说明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5-04-11 16: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划定工作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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